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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债市场发展的若干建议和思考
发布时间:2025-04-24

后股权分置时代下转债市场发展的若干建议和思考
随着股权分配问题的逐步解决,资本市场定价机制的扭曲和资源配置功能的限制将逐渐消除。可转换债券市场也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在后股权分配时代,管理层应对规范可转换债券市场的发展有新的思路,上市公司在发行可转换债券时也应有新的思路和方法,以促进可转换债券市场的新发展。笔者认为,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引进更多优秀的公司进入可转换债券市场。这就要求中国证监会优先考虑一些具有发展潜力的高新技术公司,无论其所有权形式和规模如何。一旦这些公司进入可转换债券市场,它们将给市场带来新鲜的血液和活力,有利于扩大市场规模和增加投资者回报。
2.可转换债券的发行将逐步取消审批和行政管制。股票改革后,随着证券市场的成熟和对公司信息披露监管的加强,过多的审批和行政管制将是多余的。当时,所有公司都可以发行债券,能否顺利发行债券,不是由审批机构把握,而是由信息披露和市场约束。机构投资者现在是可转换债券市场的主力军。他们有足够的判断和识别能力,有相应的风险管理能力和承担能力,不再需要政府对公司发行债券设定过高的门槛,过分担心投资者的利益。当然,审批和行政管制不能立即解除,应该有一个过渡期。在此期间,应修改发行人的资格限制,优先考虑一些潜在的科技公司发行债券等。
3.取消要求公司发行债券必须有银行担保的规定,取而代之的是完善的债券信用评级制度。政府应建立和支持一批遵守独立和公平的信用评级机构,并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督。通过这些评估机构对债券发行公司及其可转换债券进行客观评估,不仅有利于投资者的选择,而且降低了他们的风险。当时,商业银行没有必要担保债券发行,债券发行公司的融资成本也将大大降低。
4.推进可转换债券市场法制化,完善投资者利益保护机制。解决股权分置问题不能立即消除市场顽疾,有些方面可能比股改前风险更大。此时,要及时出台配套法律法规,加强证券市场法制化建设。例如,一些公司利用虚假信息在可转换债券市场“圈钱”,管理层必须克服一切行政干预,认真处理。众所周知,我国股市缺乏的是法治游戏规则,更缺乏威严的管理者。法治的目的是保护证券市场的真正参与者——中小型投资者。虽然可转换债券市场的主要力量是机构投资者,但仍有一些中小型投资者,大量的机构投资者(如证券投资基金)仍然来自普通人。只有这些普通人对可转换债券市场有信心,他们才会把自己的资金投入市场,市场才会有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能仅仅依靠自己来争取和保护(如分类投票制度要求中小投资者投票),必须依靠政府打击股市参与者的违法行为,特别是上市公司和机构投资者的违法行为。当然,要保护其合法权益。
5. 债券发行公司应改善其公司治理结构。逐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将降低企业改善公司治理的成本,为公司改善其治理结构提供机会。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将使计划发行债券的公司顺利发行债券,使发行债券的公司更好地利用募集资金来充分发展。
6.债券发行公司应创新可转换债券条款的设计。随着股票改革的结束,分类投票制度也将被取消,公司的债券发行计划更容易在股东大会上通过。此外,债券发行门槛降低甚至取消,大量公司将面临债券发行融资的机会。届时,债券发行人将面临激烈的竞争,如何提高可转换债券的吸引力将是首要问题。公司仅仅利用提高票面利率、提高公共股东配售比例等“常规”措施来增加可转换债券的吸引力还不够,但需要采取更多的创新手段。例如,权证和可转换债券可以有效地结合起来,在债券发行时向公共股东发行一些股权证书或看跌权证书,以降低公司债券发行导致股价下跌的风险,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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