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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中国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融资
发布时间:2025-04-24

如今,股权分置改革(以下简称股权改革)正在全面展开。股权改革是完善市场基本制度和运行机制的改革,不仅是解决历史问题,更是为资本市场其他改革和制度创新创造条件。如果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将克服中国证券市场“同股不同权”的缺陷,为其发展投入新的活力。可以预见,股权改革也将对可转换债券市场产生深远影响。通过回顾股权改革前中国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以下简称可转换债券)的融资,提出了后股权分置时代可转换债券市场发展的若干建议和思考。
回顾中国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融资
在我国发行转债(以下简称发债)最早的是非上市公司。1991年8月,琼能源首次用可转债发行新股。1992年11月,深宝安向中国公开发行了总额5亿元的三年期A股可转债,这是中国第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债。此后,由于“宝安可转换债券”可转换股票的失败,中国可转换债券市场的发展基本停滞不前,中国股市同期呈几何增长。直到1997年3月,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发布了《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几家非上市公司相继发行债券,中国可转换债券市场才重现活力。2000年,上海机场、鞍钢新轧两家上市公司先后发债13.5亿元、15亿元。截至2000年底,深沪交易所共有5种可转换债券,加上海外可转换债券,中国企业发行可转换融资总额近100亿元。在此期间,上市公司在中国发行的债券很少,发行规模也很小,市场对可转换债券的认识也不足。此时,可转债肩负着扶持国有企业摆脱困境、成长的重任。
2001年4月2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及其配套文件,原则上,只有上市公司才能发行债券。该文件的发布是中国可转换债券市场发展的里程碑,标志着该市场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随着该文件的实施,国内可转换债券的发行开始走上正轨。2002年,上市公司发行债券5家,发行金额41.5亿元。2003年,可转换债券市场继续升温,发展迅速。每年有16家债券发行公司,发行金额高达185.5亿元。到2004年,债券发行公司14家,发行金额209.5亿元。债券发行已取代配股和额外发行,成为再融资市场的主导作用。
从2001年开始,特别是2003年、2004年两年,国内可转债市场具有以下特点:
1.政策倾斜。首先,政策规定了发行人的资格:过去三年需要连续盈利,过去三年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为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的公司可以略低,但不得低于7家%;可转换债券发行后,公司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70%;累计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等等。这说明政策对传统行业公司和业绩较好的公司有一定的倾斜。其次,政策倾向于保护可转换债券投资者的利益。比如只允许业绩优秀的公司发行债券,发行债券必须有银行担保等等。这大大降低了可转换债券投资者的风险。
2.发行主体的单一性。政策优惠导致截至2004年底,钢铁、电力、公用事业等传统行业公司占发行公司数量的80%%。这些公司大多表现出色,股票具有投资价值,容易吸引投资者。科技公司不到10家。%。此外,债券发行公司中国有控股公司占绝大多数,而民营公司相对较少。
3.投资者的多样性。近年来,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流通股股东的构成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证券投资基金、社会保障基金、证券公司、金融公司、企业年金、QFII(海外合格机构投资者)等机构投资者逐渐成为证券市场的支柱。2001年以前,可转换债券市场主要由散户投资者参与,现在机构投资者已成为可转换债券一、二级市场的主要力量,市场上流通的可转换债券已超过90家%。
4.可转换债券条款设计的相似性。由于我国债券发行人大多是传统公司,发行品种为单一利息可转换债券,这些可转换债券在条款设计上相互模仿,缺乏差异化,呈现出过度保护可转换债券投资者利益的趋势。与国外可转换债券相比,存在以下差异:
(1)转换溢价水平极低。2003年以后,我国所有转换债券的初始转换溢价水平都很低,平均不超过1%;海外市场转债初始转股溢价一般为15%~30%,特别是自2003年以来,许多可转债的溢价已经上升到50%以上。
(2)无限向下修改条款。许多债券发行公司规定,当公司股价低于转换价格时(一般为80%)%左右),公司有权向下修正股价,修正次数不受限制。因此,可转换债券有很大的向下修正空间,大大增强了可转换债券的股权性质,提高了其期权价值;在海外市场,即使可转换债券发生这种修正,修正后的可转换股价也不得低于初始可转换股价的80%,而且修正次数有限。
(3)票面利率较高。例如,2003年发行的5年期可转换债券,5年平均票面利率约为2年%,接近当时的银行存款利率。许多可转换债券也有利息补偿条款。此外,如果可转换债券到期时没有转换,可以高价出售给债券发行人。这些条款进一步提高了可转换债券的保证收益。使得国内可转换债券在“债务”方面呈现出“准国债”的特点;虽然海外市场也以带息可转换债券为主体,但票面利率很低,有零利率的趋势。例如,近年来,海外零息可转换债券大幅增加,其占可转换债券市场的比重从2002年的3.5%2003年急剧上升到21.8%。
(4)实力雄厚的担保人。我国政策要求公司发行债券必须有担保,现在大部分可转换债券由四大国有银行担保;为了降低融资成本,海外公司很少有可转换债券担保。
5.一级发行市场的普及。与海外可转换债券相比,国内可转换债券条款极其丰富,甚至国际投资大亨索罗斯也惊呼:“中国可转换债券的价值被低估得令人难以置信。”由于可转换债券的收益和风险显示出巨大的不对称性,可转换债券在上市交易后通常会有很大的增长。在一级市场购买可转换债券的投资者可以很容易地实现无风险套利。因此,大量的认购资金囤积在可转换债券的一级市场,导致投资者(特别是机构投资者)“抢劫”。1%大约认购中签率足以反映其受欢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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