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4-19 热度:
政府投资公益项目融资的创新方式
在政府投资公益项目融资的现实中,现实是:为了弥补公益项目建设期间的资本需求差距,改变公共产品生产供应过于依赖政府财政的局面,政府必须努力保护自己的财政信用,集中从国内外银行或私人投资者等其他渠道筹集建设资金。然后,在项目完成后的一段时间内,用财政资金慢慢偿还银行贷款或向私人投资者支付投资回报。
如今,全国各地的政府投资公益项目越来越多,这也导致了政府投资公益项目融资方式的多样性,政府吸引投资的渠道也越来越丰富。本文仅推荐两种交流方式。
1.政府项目补偿费质押贷款方式
本方法:(1)定义、特征和适用条件。政府项目补偿质押贷款是指在没有未来现金流的公益项目下,政府取代公益项目的所有用户向政府项目建设单位承诺,在一定时间内以项目补偿的形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拨付财政资金,作为项目收入,项目建设单位以政府项目补偿为质押担保向银行(包括政策和商业银行)申请贷款。其主要特点是政府没有直接向银行贷款,也没有直接向银行提供贷款担保,也没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贷款的第一责任主体不是政府,而是项目建设单位。适用条件包括:项目本身不具备收费条件或未来现金流;项目是人人受益的公共项目,特别是城市路桥、河流改造治理、城市给排水系统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单位为政府授权或新建的政策性公司或事业单位。(2)融资方式的概念。政府项目补偿费质押贷款方式,意味着赋予没有未来现金流收入的公益性项目经营理念。虽然政府设立的项目公司是政策性公司或事业单位,但政府本着经营项目和资产的意识,取代公益性项目的所有受益人,以少量财政资金作为项目使用费,赋予公益性项目未来现金流,使项目公司能够以这部分未来现金流申请银行贷款,筹集银行贷款资金。在原政府直接投资方式下,政府的投资资金必须全部使用财政资金,而不是银行贷款。
2.以政府项目补偿的方式吸引民间主动投资
本方法:(1)基本定义和适用条件。①基本定义:在没有未来现金流的公益项目下,政府面向非政府投资者,通过公开招标或协商确定项目投资者。项目投资者应当在政府授权的经营期内建设、开发、管理或者维护公益项目,并取得政府拨付的财政资金作为项目报酬。授权经营期满后,项目将免费转让给政府。②适用条件:项目为不具备收费条件或未来现金流的公益性项目;项目投资主体为非政府投资主体,包括国有企业、股份公司、民营企业或外资企业;项目投资主体不仅承担项目投资,还承担项目的建设、开发、运营、管理和维护;政府向非政府项目投资主体支付财政资金作为项目补偿,从而获得非政府投资主体开发经营的公益项目;非政府投资主体以来政府财政资金的补偿作为项目建设、开发、运营或维护的收入;必要时,政府还必须有一些优惠政策或支持,以增加吸引私人资本积极投资的激励。(2)主要特点。①主要特点:对于政府来说,政府不必直接承担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种风险,也不必直接投资财政资金,也不必负债项目投资总额,有利于政府降低财政风险。政府只需在授权期内平均支付补偿费,这也有利于政府平衡财政预算,管理预算外资金。对于项目投资者来说,这种投资方式具有稳定的项目收入,更适合稳定的非政府投资者,也有利于协调政府与企业的关系。②以政府项目补偿费吸引民间投资和BOT方式的区别:一是前者适用于无营业收入或无收费条件的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而BOT只适用于有收费条件的经营性或基础设施项目,如发电厂、收费公路、桥梁、城市污水处理等。第二:在前者的方式下,由于项目本身没有未来的现金流,所有项目的建设、开发、运营和维护费用最终由政府承担。在BOT方式下,项目投资主体主要以项目自身资产和未来现金流作为资金偿还保障,对政府没有或只有有限的追索权。③以政府项目补偿费吸引民间投资与政府项目补偿费质押贷款的区别。一是工程施工单位性质不同。前一种方式,项目建设单位是非政府投资主体,但包括国有企业。后一种方式是政府性质的政策性公司或事业单位。第二:资金来源不同。前一种方式吸引的资金是主动投资的民间资本。后一种方式主要吸引银行机构的质押贷款。第三:具体环节不同。在前一种方式下,还有一个过程,非政府投资者在授权经营期满后将项目免费转移给政府。(3)探索以政府项目补偿费吸引民间主动投资的理念。实施这种项目投融资方式的重要原因是政府对基础设施建设和开发的建设和有偿回报有一种意识。作为单一投资主体,政府无法完成投资规模,满足城市建设发展对公益项目的需求。解决问题的途径是引进非政府私人投资,由私人投资建设公益项目,实现投资主体的多样化。然而,公益项目本身并没有产生未来的现金流,这就要求政府为私人投资的公益项目付出有偿回报。
3.结语
随着全国政府投资公益项目数量的不断增加和规模的不断扩大,政府投资公益项目融资方式的多元化需求不可避免。除本文提到的创新方法外,还建议:(1)利用政府的具体地位,主要是科学深化投资机制改革,完善政策性金融体系;继续加快股份制改革,建立国有经济启动机制;继续实施两级城市建设,充分发挥区县政府的积极参与。(2)努力拓宽投融资渠道,积极鼓励各方参与,主要是继续充分利用政府信贷融资,吸收低成本资金,制定和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积极鼓励私营或私营企业投资,有效合理利用项目融资模式,探索新的融资模式,借鉴国内外现金模式。(3)充分发挥市场杠杆作用,坚持灵活的市场经营,主要努力振兴现有资产,调整现有融资;充分利用资源补偿,充分利用土地收益模式;根据产品和服务性质,创新资金偿还方式;建立各种工业投资专项基金,引进社会基金;建立信用结构和投资管理机构,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等等。